原产地证重要变化! 海关不再为输往这些国家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跨境知道

原产地证重要变化! 海关不再为输往这些国家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登士敦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84号公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登士敦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自2021年10月12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取消给予中国输联盟货物普惠制待遇,出口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将不再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海关自同日起,不再对出口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曾经,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普惠制方案,联盟给予中国出口的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部分原材料商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关税优惠。出口至联盟的清单中的货物,在其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免除25%的进口关税。

日本则是在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日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海关不再对输日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相关日本进料加工证书。这意味着我国出口日本优势产品将面临平均3%的关税成本增长,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我出口产品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

普惠制优惠关税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含某些初级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是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免的一种特殊关税。这项政策有利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出口,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经济发展。

中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平均关税减免幅度在6%左右。

划重点:什么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的简称,是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的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制度,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给予进口关税减免。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又称Form A证书),由受惠国的授权机构根据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是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给惠国关税优惠的官方证明文件。

划重点:相关给惠国相继宣布对中国取消普惠制待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家宣布对中国普惠制“毕业”,取消普惠制待遇。我国出口货物已不能凭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因此,我国对相关国家逐步停止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① 2014年7月1日起,不再对输瑞士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② 2019年4月1日起,不再对输日本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③ 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输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④ 2021年12月1日起,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登士敦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划重点:对企业原产地证书申领建议

 ① 对于出口至欧盟成员国、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列支登士敦、日本的货物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相关货物可申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② 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原普惠制给惠国已与我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输以上国家的货物可按协定规定申领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③ 输挪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货物可继续申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不是永恒的。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发达国家必然会取消对其的普惠制安排。我国从多国普惠制“毕业”,也证明了我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毕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意味着一种“成熟”。

海关鼓励出口企业用好、用对原产地证书:充分利用我国自贸区建设成果,将产品出口到与我国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享受关税减免,甚至享受零关税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普惠制“毕业”的同时,部分国家和地区仍然保持着对越南、印尼、孟加拉国、柬埔寨等国家的普惠制待遇,这意味着我国的部分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

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加快了扩建自贸区“朋友圈”的步伐。

2002年,中国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东盟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开启了我们自由贸易协定这项事业的新征程。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达成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和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这些协定,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和非洲。

此外,还有一个最新的好消息,11月10日起,出口到巴基斯坦可以签发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了。

近日,海关总署通报巴基斯坦相关部门已接受中国贸促会提交的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签证备案材料。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基础上,中国贸促会定于2021年11月10日起在全系统启动中巴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这标志着贸促系统实现了全口径签发我国各类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通过申请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巴基斯坦的产品在巴方进口时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减免:巴方对45%的税目已经实施零关税,对30%的税目将在未来5年至13年内逐步实现零关税,在2022年1月1日实现对5%的税目实施20%的部分降税。

贸促会中巴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广大企业可通过贸促会网上签证系统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免费申领中巴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

另一方面,如果出口享惠受阻,现在“单一窗口”上线了享惠受阻协调申请系统。

该系统适用于海关对从事原产地证业务的企业进行享惠受阻协调方面的管理。包括享惠受阻协调申请、享惠受阻协调查询功能模块,以满足企业在优惠贸易项下出口发生享惠受阻时在线提交享惠受阻申请,向海关申请通关协调的相关业务需求。

也希望RCEP也可以尽快落地实施,让我们外贸人感受到更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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