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式实施

1月2日消息,自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式实施。

1月2日消息,自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下文简称“清单”)正式实施。新版清单增加了92类商品,纳入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

被纳入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正面清单”的包括冻海鲜、酒类以及家用电器等,这意味着上述商品将以更快的速度进入中国消费市场。

从2019年1月1日起,北京等22个城市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这便是“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的监管方式。

除了进口商品类目增多之外,近期医药类跨境电商也在北京迎来了破冰之旅。近日,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政策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在京开展试点工作,这是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首次破冰。

据《电商报》了解,自《清单》生效之日起,去年发布的《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里所附的清单也将废止。


(来源:电商报)

2
收藏0
行业动态
评论0分享至
参与评论
后参与评论
暂无数据

简介: 作者很懒,还未填写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