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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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成立于1994年,是负责欧盟商标(European Union trademark, EUTM)和共同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RCD)的注册与管理。该局注册的外观设计和商标在欧盟27个成员国均有效。
成立时间
1994-03-15
总部地址
Avenida de Europa, 4,E-03008 Alicante,Spain
官网
www.euipo.europa.eu

职能

该局负责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和管理,并通过统一申请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在整个欧盟的商标和设计保护的专有权。这个欧盟机构的工作不仅限于注册,还包括统一商标和设计的注册实践,以及开发通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具。这项工作是与欧盟 27 个成员国的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局、用户协会等外部合作伙伴合作进行的,目的是为商标和外观设计系统的用户提供更好的注册体验。自 2012 年以来,EUIPO 主办了欧洲知识产权侵权观察站,将公共和私人利益相关者聚集在一起,共同打击盗版和假冒行为。

法律背景

欧盟理事会于 1993 年 12 月通过了建立 EUIPO 的条例,并于 2009 年和 2015 年进行两次修订。它创建了欧盟商标(以前称为共同体商标)作为法律文书欧盟法律,并建立了 EUIPO(前身为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或 OHIM),作为具有法律、行政和财务自主权的欧盟机构。

2001 年 12 月 12 日的第 6/2002 号理事会条例 (EC)创建了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

2016 年 3 月 23 日,随着第 2015/2424号条例的生效,该局更名为欧盟知识产权局。该条例带来了三个不同领域的变化:

商标费用

收费系统从涵盖最多三类商品和服务的基本费用变为“按类付费”系统,其中一类在线收费为 850 欧元,二类为 50 欧元,另一类为 150 欧元每个为三个或更多类。

技术变革

该条例在商标图形表示、审查程序、绝对驳回理由、相对驳回理由、商品和服务、异议和撤销程序以及上诉等领域带来了许多变化。它还创建了认证标志,这是一种欧盟级别的新型商标,允许认证机构、认证体系的追随者将该标志用作符合认证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制度变革

该条例在制度上明确界定了欧盟知识产权局 的所有任务,包括该局与欧盟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合作和实践融合框架。

管理

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治理结构由管理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组成,每个委员会由每个成员国的一名代表、欧盟委员会的两名代表和欧洲议会的一名代表组成。

欧盟理事会决定执行董事、副执行董事以及上诉委员会主席和主席的任命。

OHIM 上诉委员会是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的一个行政法律机构,负责对在欧盟注册的商标和设计事项的上诉作出裁决。他们能够就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做出决定。

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注册

欧盟商标(EUTM) 通过在线提交的统一注册授予欧盟所有当前和未来成员国的专有权。基本注册费为 850 欧元,涵盖一类商品和服务。欧盟商标注册有效期为 10 年,后续可以以 10 年为单位进行无限期续展。

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RCD) 还授予整个欧盟和未来成员国的专有权。注册和发布一项外观设计的费用为 350 欧元。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最初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 5 年,并且可以以 5 年为单位进行更新,最长可达 25 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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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者:Re小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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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者:Re小闪电.(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