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流程及费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 2022年11月14日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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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 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 者照片和简要说明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

一、收费依据与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 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7〕27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 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 号)。 申请费 (1) 发明专利 900 元 (2) 实用新型专利 500 元 (3) 外观设计专利 500 元; 申请附加费 (1)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每项加收 150 元 (2)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每页加收 50 元,从第 301 页起每页加收 100 元 公布印刷费 50 元;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元。 十二、审批结果 专利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发 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 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受理通知书。在专利 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 件的,直接向当事人说明原因,不予接收。

二、申请材料 :

1.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一份。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 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必要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 说明。

2. 以电子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 (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相关文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申 请文件格式要求说明》《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电子申请提交规范注 意事项》的相关要求。

三、材料要求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 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 者照片和简要说明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 申请人。

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 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 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 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 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四、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 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 理机构盖章。 第一百二十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有关申请或者 专利权的文件,应当使用挂号信函,不得使用包裹。 除首次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外,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 各种文件、办理各种手续的,应当标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发 明创造名称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 一件信函中应当只包含同一申请的文件。 第一百二十一条 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 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 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 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 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纸张限于单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