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五个月的深圳知识产权补贴政策终于重新开始了。让我们来看看此次新政策的最新资助内容:
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专利、商标、著作权为多方共有的,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资助条件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一)申请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含港澳台)的,每件给予资助2500元;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不予资助,且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
(二)对于非个人申请人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增加资助7500元。
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4万元。
(二)申请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批机构经实质审查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万元。
PCT专利:
(一)个人申请:每件给予3000元。
(二)非个人申请: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
马德里商标: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每件资助3000元。
单一国家的商标:每件资助1000元,同一申请人年度不超过3件。
港澳台地区的商标:每件资助1000元,同一申请人年度不超过3件。
证明、集体商标:每件20万元,地理标志每件50万元。
著作权:
(一)申请人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年度登记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每件给予资助300元,非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
(二)申请人的一般版权作品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版权登记机构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年度登记量5件以上(含5件)的,每件给予资助200元,非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所资助的一般版权作品仅限以下类型:
(1)文字作品;
(2)音乐作品;
(3)美术、建筑作品;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5)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实施时间
本资助操作规程自2019年11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来源:神马跨境汇
文章来源:https://www.ikjzd.com/articles/10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