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个税按新的方法计算,您学“废”了吗?
2020月12月4日,国税局发布了进一步简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具体条款如下图所示:《公告》的内容并不多,但是影响甚广!施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距离实际执行已不足一个月,很多卖家的财务或人事,都跑过来问AMZCFO的老师具体的操作细节,下面我们就这个话题
2020月12月4日,国税局发布了进一步简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具体条款如下图所示:《公告》的内容并不多,但是影响甚广!施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距离实际执行已不足一个月,很多卖家的财务或人事,都跑过来问AMZCFO的老师具体的操作细节,下面我们就这个话题来好好叨叨。01 适用对象
1、《公告》中情况一所适用的对象,主要是指取得工资薪金的员工,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2020年一整年在同一家单位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单位为其预扣预缴申报了个税;(2)2020年全部收入不超过6万元(包括年终奖、季度奖等,且不扣减任何费用);(3)2021年度自1月起,仍在原单位任职。2、《公告》中情况二所适用的对象,主要是指取得劳务报酬的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等,需满足的条件和情况一类似(跨境电商的大部分员工暂不适用此条)。举例一:张三2020年至2021年都是跨境电商A公司员工。A公司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48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举例二:李四2020年7-12月在跨境电商B公司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设小赵2021年还在B公司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02 怎么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符合《公告》的人,自2021年1月份起,累计减除费用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举例:小王为某跨境电商公司员工,2020年1月-12月取得工资薪金54000元,公司为其办理了2020年1月-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1月公司给其发放工资4500元,年终奖4500元,合计9000元,小王选择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2-12月每月发放4500元工资。基本扣除项目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1000元,则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1月个税=(9000-5000-1000)*3%=90元;2月个税=(13500-5000*2-1000*2)*3%-90=-45元;3月个税=(18000-5000*3-1000*3)*3%-90=-90元;……12月小王全年总收入为=4500*12+4500=58500,基本扣除5000*12=60000元和专项附加扣除1000*12=12000元,合计72000元,故汇算清缴时,小王可以向税局申请退税额90元。新预扣预缴方法:1-12月各月小王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减去6万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小于0,电商公司不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税,小王也不需要在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假如,2021.6.1日小王加薪后月薪为6000元,1-11月小王合计收入为4500*5+6000*6=58500,未超过6万元,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12月小王合计收入为64500元,电商公司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税=(64500-60000-1000)*3%=105元。需要注意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公司预计本年度发放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双方可在2021年1月份申报个税前确认,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上述案例,假如电商公司预计2020年1月1日开始给小王调整工资,调整后的工资为每月7000元,则电商公司可以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找小王沟通确认,按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个税。0
3申报注意事项
1、公司对符合公告条件的员工进行个税申报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2、部分固定从某一处取得的工资薪金的员工,工资薪金12个月合计未超过6万元,但各月间的收入波动较大,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则不适用此公告。
来源:跨境电商财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