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如何判断产品是否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随着近几年知识产权的普及,大部分人都了解专利申请主要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专利技术,鼓励申请人发明创造,也可以为升学升职等提供有力的帮助,同时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我国的专利申请分为三种类型,即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随着近几年知识产权的普及,大部分人都了解专利申请主要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专利技术,鼓励申请人发明创造,也可以为升学升职等提供有力的帮助,同时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我国的专利申请分为三种类型,即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符合任何一种专利申请的条件就可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在这里就不给大家一一介绍了,此文主要为大家如何判断是否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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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观设计的定义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附着于实实在在的产品,在产品上有形状、图案或色彩的改进即可,常见的产品就不再说明,不常见的如:各种包装袋、地毯、衣服、类似纸制或塑料膜制的棋盘、纸牌、瓷砖、鼠标垫、记事本等较薄的物品,还有展会的展览馆、连锁店风格统一的店面等装饰,投影仪及类似物投影出的确定的图案(之前不能申请外观专利,现在专利法改了后可以进行申请)。

二、申请外观专利的判断标准

判断标准可以先从两个方面简单筛选:

1.是否有人机交互

通俗的讲人机交互是指人与机器之间,通过点击、触摸、滑动等,完成信息传递的过程;

2.是否实现产品专有的功能

实现产品功能是指产品自身能够实现的功能和借助应用程序实现的功能。如游戏界面满足第一点不满足第二点,网站网页图文排版不满足第一点;电子屏幕壁纸和开关机动画不满足第一点。

三、专家不推荐申请的外观专利类型

1、产品内部的结构,具体为电路板结构、机器内部结构等,当然如果电路板上的电子元器件排布非常美观,申请保护也是很好的;

2、图形用户界面(即GUI外观设计):是指在产品显示装置上以图形方式显示的界面,即与人机交互相关又与实现产品功能相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形用户界面。 GUI的应用领域包括计算机、手机、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电子乐器等等。

3、设备专用界面、通用操作系统界面、应用软件界面、网页应用界面、图标界面是受保护的,而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是不受保护的,例如网站网页图文排版、电子屏幕壁纸(及屏保动画)、开关机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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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不能申请外观专利的类型

关于这部分的内容很多,带大家简单回顾一下,先来看看我们的《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不授予专利权:(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这里我简单的理解为如仅仅的一个LOGO,没有任何其他的设计,将其作为贴纸是不能授予专利权。

还有专利申请以国旗、国徽作为图案内容的外观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为该设计违反了我国国旗法和国徽法。除此之外,还有下列各项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 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一种适用于幼儿使用的双把手水杯,不能仅保护双把手,而必须与杯子一同申请保护;

(4) 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例如,如果一个玩具由许多插接件相互插接而成,而各个插接件不能单独使用,也就是说不能构成独立产品,那么单独的插接件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只有当该插接件和其他插接件一起作为插接组件玩具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5)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如集成电路,或在放大镜下才能观察到的纺织品图案;

(6) 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本身原为四方形的平面产品,但若将手帕扎成花或鼠、兔等小动物的形状来申请专利是不可以的;

(7) 以自然物原有的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

(8) 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如绘画、雕塑等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但一些小摆设、小雕像以及一些可以进行批量生产的工艺品可予以保护;

(9) 在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知识或技能的人认为极容易进行的创作,如以司空见惯的形状、图案为基础的设计,像三角形、长方 形、圆形、梅花形、圆柱形、圆锥形、正多面体、长方形、水花纹、黑白 相间的方格等常见的图案,这些均被认为是一般人员容易进行的、早已公知、公用的创作,因此,不予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10)模仿有名的著作、著名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并将其原封不动地使用在申请专利的产品上,如把徐悲鸿的名画制成地毯,把胶水瓶仿照天坛祈年殿的造型,均是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如果申请的外观设计中含有这些内容,需将它们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上这些内容作涂覆;

(11) 商标是某一件商品用于区别其他工业或商业、企业集团的商品标记,不是产品本身,因此它不属于外观设计的范畴;

(12) —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型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要求保 护的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但反复连续地按一定规律排列图案化 的文字可以视为图案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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