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非洲订单必看:这样的D/P会让卖家血本无归!

对于中国出口商来说,一般不太喜欢D/P这种支付方式,认为比较不太靠谱,安全系数比较低。但是非洲客人,尤其是尼日利亚客人,还就喜欢做D/P。订单来了到底接不接?D/P到底安全还是不安全?大家要搞清楚什么是D/P才可以。D/P是付款交单(银行托收),买方只有付清款项,才能从银行拿到单据。从D/P的定义来看,有两个方面决定了这种收汇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是否安全。01

对于中国出口商来说,一般不太喜欢D/P这种支付方式,认为比较不太靠谱,安全系数比较低。但是非洲客人,尤其是尼日利亚客人,还就喜欢做D/P。

订单来了到底接不接?D/P到底安全还是不安全?大家要搞清楚什么是D/P才可以。

D/P是付款交单(银行托收),买方只有付清款项,才能从银行拿到单据。

从D/P的定义来看,有两个方面决定了这种收汇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是否安全。

01

你所交给银行托收的单据

单据是否重要决定了买家是否会去银行付款赎单。

假如单据很重要,比如里面有代表货权的提单,那么相对来讲是比较安全的。因为买家不付款就拿不到提单,不能提货,货权依然在我们掌控之中。如果你托收的单据里面的运输单据不是提单,而是运单,不代表货权,也就意味着买家即使不付款赎单,也可以提到货,那么就会比较危险。没有信用的买家可能会选择不去赎单,直接提货。

所以安全不安全跟支付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同时跟你选择的运输单据也有很重要的关系。建议出口商尽量选择可以控制货权的运输单据,也就是提单。只有使用提单才能有效的避免买家绕过出口商提货这种事情发生。

02

银行是否按照规则操作

我们出口方把要托收的单据交给我方托收行,托收行会出具交单面函,指示代收行如何操作。在D/P项下,代收行必须要收到货款后才能根据指示放单。所以代收行是否按照规则行事也是至关重要的。而我们出口商在采用D/P这种结算方式收汇时,风险往往就出在这个代收行上。

下面一个出口商的经历一定会给大家带来一些反思:

“一在达卡经商的华人小伙子,拿了我们一些样品,很满意,说是回去后联系。回去很快就联系上了。价格,品质很快就谈妥,就是付款方式一定要做D/P,说是跟其他工厂一直都是这个付款方式,老板最后同意了D/P。

客人的量越来越大,经常前面的柜子还没到港,这边又发新货柜,还是比较高档的货,应收的金额也大起来了。

开始客人还守信用,单据到对方银行,会及时赎单,但后来就越来越慢节奏了。我也越来越担心,正我担心的时候,买家发来一封火急邮件,说是我们的质量不好。

我赶紧向老板汇报。老板亲自给他们老总电话,电话上说的很好听,很客气。后来客人一直没赎单,产生的滞港费也不知道是多少了。

我赶紧让银行通知对方银行把单据退回,这样我们还不至于太被动。很长时间没有退,我们马里办事处的同事有个朋友跟马里的总统关系很好,让那个总统给施加了点压力,对方银行才把单据退回来。

对方的意图很明显,说是质量不对让我们降价。我们同意了。

这个算是解决了,我们的损失不大,少赚了而已。但后面紧跟着还有几个柜,已经在途中了, 我怕旧事重演,想改签港口,改发到马里我们的办事处,但领导拒绝了我的提议,执意不改港口。

后面的事可想而知了,比先前更麻烦。客人拒绝谈判,也不要货了。最后我们决定把那几个货柜从目的港达卡转运到马里。那票货花了很长时间才处理掉。

最可恨的是那个大骗子,后来经了解才知道他们一伙已经把很多工厂坑了,都是做D/P,他们的骗局一次又一次得逞。“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代收行在D/P这种收汇方式下的重要性,而经常采用D/P这种结汇方式的国家基本都是发展中国家,代收行的层次良莠不齐,很难保证按照规则在办事,所以采用D/P这种结汇方式时一定要考虑风险问题。

一般我们说D/P都是讲的即期,还有一种叫D/P远期。其实从操作上来说D/P即期和远期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买方付款,代收行给买家单据,这个是D/P的本质。只是D/P远期买家可以晚点去付款赎单。

国际商会制订的《托收统一规则》(简称URC522) 第7条规定:托收不应含有远期汇票,而又同时规定商业单据要在付款后才交付。如果托收单据中含有远期付款汇票,且托收指示书中注明商业单据凭付款交付,则单据只能凭付款交付。由此可见国际商会虽然不鼓励远期付款交单,但并未完全否定这种支付方式的存在。

作为一项国际惯例,URC522并不具有强制性,根据URC522第1条a款,若托收业务与一国、一州或地方所不得违反的法律和/或法规有抵触,则URC522对有关当事人不具约束力。

法国、西班牙、瑞士、秘鲁、玻利维亚、芬兰、伊朗等国法律不承认远期付款交单,一直将远期付款交单当作承兑交单处理,只要进口商在远期汇票上进行承兑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出口商亦即丧失货权,如果进口商到期不付款, 由于托收是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一些法律没有明确不承认远期付款交单的国家,一些代收行收到远付款交单的托收单据以后,会发函要求托收行更改托收指示,比如改成即期付款交单,或者承兑交单,不然他们将按当地银行习惯做法视作承兑交单。而这些代收行,通常会在与托收行的业务协议中约定当地银行的习惯做法免责。如拉美的大多数国家。

综上所述,选择D/P这种结算方式一定要控制好风险,首先要选择代表货权的运输单据—提单,其次最好是先明确下来代收行,选择历史悠久,信用较好的的代收行来托收,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来源:焦点视界 作者:乔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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