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决定永远不用wish

我已决定永远不用WISH,只因在WISH上发布了几个产品,一时忙于其他张罗没及时发货就被罚了50刀,做这个决定不是太在乎这50刀,只是通过这一件事情我已断定这是一个没有基本的商业伦理和责任的商务组织,在WISH的眼里,卖家只是他们的砧上鱼肉,只能任其宰割,没有公平和道理可言。一个商业组织和一个人一样,必须保证或者被保证最基本的权利,商业权利就象人权,这家公司连卖家最基本的财产权都不能保证谁知道他今后会怎么样。即使现在有再高的利润和收益,这样下去也只是赚快钱,,,就象国外的采购商审核一家工厂,如果这家工厂经常罚工人的钱,或者有经济惩罚工人的记录,这家工厂是不适合合作的,,,这是一家根本不懂商业伦理和商业情感的公司,在发展之初靠野蛮的方式壮大,靠跨境电子商务缺乏政府监管的漏洞而蛮横无理地罚没卖家的资金或资产。在发展之初就有这种有恶行怎么保证在今后的各种状况下不变本加厉地对卖家生杀予夺?就象一个贪婪嗜血的恶魔怎么可能让它回归优雅善良的本性?所有的商业应该都是对等公平的,每一个商业组织都有生存的压力,但一个优秀的商业组织一定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作为联接卖家和买家的电子商务平台当然不能只顾及买家的利益,买家是你的利益之源,卖家当然更是你的生存之本。这是一个讲究责任的时代,保证合作方的基本财产权利应是对一个进步的商业组织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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