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2个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首月各试点海关数据盘点

8月14日消息,海关总署最新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据了解,该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14日消息,海关总署最新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据了解,该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首月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390.4万票

今年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跨境B2B出口试点城市。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是指境内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包括“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模式。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实施1个月来,业务不断扩面增量,呈现稳步上扬态势,全国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390.4万票。从通关数据来看,参与企业数、申报单量等均不断增长,日均业务量逐步递增。


各试点城市首月数据汇总

相较于传统出口贸易模式,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下,通关更为便捷,有利于企业切实享受到跨境电商相关支持政策。试点运行首月,广州、深圳海关数据亮眼。

“【广州】广州海关共监管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及申报清单56.9万票,货值28.4亿元。

【深圳】深圳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清单和报关单共计211多万票,货值达27.4亿元。

【黄埔】黄埔海关通过B2B出口监管新模式累计验放清单和报关单160万票,货值约7亿元。

【郑州】郑州海关受理9710、9810清单、报关单共4.69万票,货值9281.98万元。

【宁波】宁波海关共顺利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货值6550.5万元。

【南京】南京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2493票,货值1291万元。

【天津】天津口岸企业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约1400万元。

【北京】北京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及清单53票,货值834.43万元。

【厦门】厦门海关累计监管报关单33票、清单274票,总货值484万元。

海关扩大试点政策对跨境电商B2B出口单列监管方式,一方面有利于对跨境B2B出口数据进行统计;另一方面有利于给跨境电商B2B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提高全国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物流配送能力,降低企业成本。新模式之下,企业经营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可一次性批量出口,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工费用,同时便利申报手续、提升通关时效。

此次政策加码,不仅在当前疫情期间能够有效的刺激行业的发展,也对跨境电商出口B2B行业长期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推动影响。

来源:行云跨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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